7 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 
7.1 检测结果 
表 7-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1)
7.2 检测结果分析
7.2.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分析
经检测,复合工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处理后最高排放浓度为 1.76mg/m³、最低
去除效率为 58%,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表 1 印刷工业排放浓度≤50mg/m³的标准要求,不符合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去除效
率≥70%相关规定,加设生产车间口无组织监控点。经检测,加设生产车间口无
组织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2.49mg/m³,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3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4.0mg/m³的标准要求。
经检测,印刷工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处理后最高排放浓度为 2.04mg/m³、最低
去除效率为 80%,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表 1 印刷工业排放浓度≤50mg/m
3、去除效率≥70%的标准要求。
7.2.2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经检测,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0.48mg/m³,满足《工业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2 其他企业排放浓度≤2.0mg/mm³ 的标准要求。
7.2.3 噪声检测结果
经检测,厂界各点位噪声昼间范围为 53.4-56.5dB(A),符合《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声功能区昼间≤65dB(A)的
标准要求。
7.3 总量控制要求
依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按年生产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年运行时
间 2400h 核算,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为:
非甲烷总烃:0.105t/a
8 环境管理检查
8.1 环保管理机构
河北艺鑫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由公司环境安全管理处负责监督,负责
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
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
8.2 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施工期工程量少,主要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短,环
境影响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环境影响随之消失。
8.3 运行期环境管理
我公司(河北艺鑫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
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
理制度,监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
监督和考核。
公司定期找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公司废气、噪声进行检测。
8.4 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
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
见。
8.5 环境管理情况分析
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设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并且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
运行期的环境职责,运行初期的检测工作也已经完成,后续检测计划按周期正常
进行。
9 结论和建议
9.1 验收主要结论
检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设施运行稳定,生产负荷达到 75%以上,满足
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1)废气
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等离子净化装置、UV 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
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 UV 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经检测复合工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处理后最高排放浓度为 1.76mg/m³、最低
去除效率为 58%,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表 1 印刷工业排放浓度≤50mg/m³的标准要求,不符合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去除效
率≥70%相关规定,加设生产车间口无组织监控点。经检测,加设生产车间口无
组织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 2.49mg/m³,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3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4.0mg/m³的标准要求。
经检测印刷工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处理后最高排放浓度为 2.04mg/m³、最低
去除效率为 80%,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表 1 印刷工业排放浓度≤50mg/m³、去除效率≥70%的标准要求。
(2)噪声
经检测,厂界各点位噪声昼间范围为 53.4-56.5dB(A),符合《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声功能区昼间≤65dB(A)的
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油墨和废稀释剂桶、擦洗印刷机及印刷过
程滴漏的油墨产生的废抹布、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废活性炭。废油墨和废稀释剂桶、
废抹布、废活性炭严格按照危险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收集暂存于危
险废物储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处理。
(5)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结合本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特
征,确定以下污染物为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COD、NH3-N、SO2、NOx。总量控
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
(6)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
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
9.2 建议
为确保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必
须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管理,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节能降耗,防止乱扔生活垃圾
影响周边环境。
(2)加强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3)固废及时清运,严禁乱堆放和不及时清运而影响周边环境。
(4)项目运营期间,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情
况进行定期监测,以保证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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